中國大陸外交部今天發表文件,質疑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對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糾紛仲裁案沒有管轄權,重申大陸不接受、不參與這起仲裁案的立場。
中新社報導,大陸外交部上午就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發表立場文件指出,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的實質是南海部分島礁領土主權問題,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調整範圍,仲裁庭無權審理。
報導說,菲律賓2013年1月22日單方面就中菲有關南海問題提起強制仲裁後,「菲律賓不顧中國的一再反對,執意推進仲裁程序」。
文件表示,菲律賓提出的仲裁事項構成中菲兩國海域劃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而大陸已根據「公約」規定,於2006年作出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等事項的爭端排除適用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
菲律賓提起強制仲裁程序的目的,文件指出,是向大陸施加政治壓力,透過對「公約」所謂「解釋或適用」來達到否定大陸在南海的合法權利,並按菲國單方面主張和意願解決南海問題的目的。
文件強調,仲裁庭對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案沒有管轄權;各國有權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大陸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具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仲裁庭將大陸提交辯訴狀的日期定在12月15日。
菲律賓外交部官員先前表示,提起仲裁的目的是阻止大陸入侵菲律賓專屬經濟區(EEZ)。菲律賓一法院兩週前判9名大陸漁民偷獵罪有罪後,菲律賓政府發言人說,本案凸顯南海爭議交付國際仲裁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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