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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派記者羅威/香港報導)
Apr 8th 2015, 17:03

(本報特派記者羅威/香港報導)

據江西省豐城市河洲街道潭埠社區朵里熊家組村民反映,該熊家組250多戶住民的房屋,被豐城市河洲街道辦事處等當局先是以「舊村改造」為名欺騙拆房,後憑空改為「城市房屋拆遷」,強行建高層商品房,侵吞巨額利益。村民抗拒住屋被拆,卻被關押拘留;赴省赴京上訪,則被攔截抓回非法拘禁。受害村民雖多次向相關政府機構投訴、控告,但都被當局行政不作為,不予受理,至今呼告無門。

村民反映,2010年7月11日,河洲街道辦事處公佈《朵里熊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明確指出「市委、市政府決定對潭埠社區朵里熊家村進行『舊村改造』。」同年8月26日,河洲街道辦事處發佈《通告》,再次強調「市委、市政府對朵里熊家村實施『舊村改造』」,並承諾「選擇安置地的拆遷戶,街辦負責調劑,確保每戶能夠安置一格(即52m2佔地面積)」。村民同意此方案,紛紛配合拆除自家住屋。

2011年4月,河洲街辦換屆,新領導竟然拒絕執行上屆街辦發佈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和《通告》的承諾。同年12月24日,河洲街辦又發佈新的《潭埠社區朵里熊家村安置方案》,該方案取消自建房安置,並將拆遷戶拆除自家房屋空出的宅基地非法出讓,253戶拆遷戶都被實行商品房安置。

由農村的「舊村改造」自建房安置,改變成城市房屋拆遷的商品房(高層電梯樓房)安置,這不僅僅是住房性質的變更,更是原集體土地性質的變更。高層商品房安置,首先涉及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朵里熊家村1047畝土地耕地,早於2003年全部被徵收,現有的174畝土地是宅基地,是2010年10月「舊村改造」拆除住房空出的少量集體所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權人是250多戶拆遷戶。2004年朵里熊家全部轉為城鎮戶口,這些土地依法可以徵收為國家所有,但至今沒有被徵收。而河洲街辦將朵里熊家70餘畝集體土地(宅基地)出讓給開發商宏偉公司,明顯違反了大陸《土地管理法》和《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

非法出讓宅基地,使河洲街辦、豐城市政府和開發商獲取鉅額利益。河洲街辦將朵里熊家70餘畝宅基地出讓給領導指定的開發商宏偉公司,共建1440套商品房,其中740套為開發商所有,扣除成本、稅收及安置費用等,每平方米可獲利1500元(人民幣,下同),740套可獲1.22億元暴利。

河洲街辦確定朵里熊家有1208人需要安置,土地出讓後建1440套商品房,其中700套用於安置,每2人一套,共需604套,剩餘的96套歸河洲街辦所有,可獲利5060餘萬元。

朵里熊家174畝宅基地中,除2003年安置的80多戶拆遷戶自建房20餘畝、非法出讓給宏偉公司70餘畝,合計93.39畝外,還剩80餘畝宅基地。2012年,豐城市政府和國土局未經徵收,分別以每畝480萬元,非法出讓給飛龍置業公司30餘畝、人和陽光城房地產開發公司約50畝,獲利約3.87億元。

上述簡單計算顯示,朵里熊家拆遷戶失去了財產(土地)值約5.6億元。按2003年已安置340人、加上待安置1208人,共1548人計算,每人被侵犯財產(土地)值約36.17萬元。

村民反映,從2012年7月開始,河洲街辦就逼迫拆遷戶簽訂電梯房安置協議,大部分拆遷戶頂著壓力沒有簽約,可河洲街辦派人秘密騙簽、迫簽、代簽、冒簽,所簽訂的安置協議始終不敢公開,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被代簽或冒簽。河洲街辦用上述手段簽來的協議,欺騙前來調查的上級,聲稱「有70%的安置戶與河洲街辦簽訂了安置、補償協議」。後因各種情況導致部分拆遷戶在抽籤時,已補簽正式協議。

騙簽協議後,即強行拆遷。2012年12月14日,河洲街辦組織200多人,對村民熊檢梓、熊金根等人的房屋,進行暴力強拆。強拆現場居然上了豐城電視新聞,可見河洲街辦有恃無恐。之後,政府才進行調和處理。熊全發的祖屋被強拆時,他與河洲街辦論理,反被強詞奪理說:「這不是你的房子。」拆遷戶要求查處土地違法行為,豐城市國土局不予理睬;狀告國土局行政不作為,豐城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令村民更為不滿的是,由於巨大的利益驅動,河洲街辦等當局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朵里熊家拆遷戶進行各種迫害。2011年7月,朵里熊家許多老人到豐城市信訪局反映安置方案更改一事,因為逾百次上訪均無回音,老人們想住進市政府大樓等候答覆,結果是被驅散、被抓、被拘留。2012年3月6日,熊金龍到北京國家信訪局上訪回來,被河洲街辦非法拘禁1天後,又被關進豐城市精神病院2天。同年7月4日,熊二成在自家宅基地搭窩棚,被河洲街辦和城管大隊強行搬走材料,熊美福去理論,被治安拘留7天。同年10月22日,拆遷戶130多人到南昌上訪,被豐城市特警從各旅館抓回約40人,關押在市公安局,翌日上訪村民都被抓回豐城,多人被打傷,徐鳳英傷勢嚴重入住醫院。類似事件不勝枚舉。

值得一提的是,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村民熊海華於2012年11月26日,被豐城市公安局以「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豐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批准逮捕;2013年元月17日,以取保候審一年釋放;2014年元月17日,取保候審期滿,公安局卻不予解除;拖至2014年7月16日,市檢察院在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後,才最終以「證據不足」為由,對熊海華發出《不起訴決定書》。受此「禮遇」的,還不止熊海華一人。然而,至今當局並未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辦案人員進行處分、追究法律責任。

事情即使到此地步,村民們的要求並不高,只期望維護作為公民應有的正當權益。具體主要三點:一、河洲街辦與開發商敲定700套作拆遷戶安置,實際安置只需604套,剩餘96套,河洲街辦要出賣賺錢,村民要求將這96套安置房,交由拆遷戶自行處理。二、朵里熊家共有宅基地174畝,安置拆遷戶用了93.39畝,剩餘80多畝宅基地,政府未徵收就賣給開發商。村民要求把這80餘畝宅基地,給予朵里熊家建市場,用作全村將來的生存發展。三、若此要求行不通,則希望按照國家政策,由政府將這80餘畝剩餘宅基地按房地產價格徵收。

另外,村民指出,以前信訪,領導了解情況只針對政府有關部門,未曾了解底層拆遷戶的實際情況;故再次請求有關部門到垛里熊家,召開所有拆遷戶會議,聽聽拆遷戶的呼聲,預防從中作假。並籲請有關部門為受到迫害的拆遷戶平反、賠償,追究濫用職權、非法迫害拆遷戶官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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