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消防局「正妹分隊長」童雅黎(32歲),2011年與警大女同學的丈夫發生婚外情,還與女同學大打出手,被控妨害家庭及傷害罪,童雅黎一度停職又復職,兩起官司也分別緩刑、和解,不料,檢方偵辦傷害案時查出童雅黎找同事作偽證,日前依教唆偽證罪將她判刑6月。由於未獲緩刑及易科罰金,台中市消防局已於上周五再度將童停職,若官司就此定讞,童將遭到免職。
曾任台中市消防局豐原消防分隊長的童雅黎,因長相甜美、未婚,被封為「正妹分隊長」,2011年間,童雅黎與警大同學張維真的丈夫、任職彰化縣消防局的王佑仁發生婚外情。後來,童女得知不倫戀被發現,前往消防署南投竹山訓練中心向張女解釋,結果兩女在教室發生肢體衝突,事後雙方互控傷害,張女並控告童妨害家庭。
童雅黎前年一度遭到停職,但3個月後復職,她被控傷害部分因和解獲對方撤告,妨害家庭則被判刑4月、緩刑2年,原本可全身而退,但檢方偵辦傷害案時查出童女找來當時在訓練中心擔任輔導員、任職台北市消防局忠孝消防分隊消防員的黃俊達作偽證。
黃俊達接受檢方偵訊時說,當時巡視課堂時,一名陳姓女助理告訴他班上有事發生,他進教室查看,發現童雅黎被張維真的手壓在地上,童雅黎臉朝上、仰躺著,後來被同學拉開。
但檢方訊問陳姓女助理,陳女說當時只看到兩人互相拉扯,沒看到有人被壓在地上,且沒多久就被其他學生拉開,後來她打電話通知黃俊達,黃才到現場。黃俊達事後向檢方坦承沒親眼目睹,因童雅黎在開庭前來找他,他一時心軟才會做出虛偽陳述,事後感到很後悔。
童雅黎雖否認教唆黃俊達作偽證,但法官不採信,認為童雅黎為陷張維真於罪,教唆黃俊達出庭做出不實證述,已嚴重妨害司法正確性,去年7月依偽證罪將黃判刑5月、緩刑2年,本月7日再將童雅黎依教唆偽證罪判刑6月,未諭知緩刑及易科罰金。
台中市消防局表示,童雅黎仍有上訴機會,但因一審判決有罪,且未獲緩刑及易科罰金,上周五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對她做出停職處分,未來定讞後若必須服刑,將依規定予以免職。
童雅黎未接手機,不知其回應;黃俊達則在接受《蘋果》電話採訪時表示:「這起事情已經落幕了,也對我造成很大的衝擊,對我來說已經結束了!」其餘則不願多談。(鮮明/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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